返回首页 RSS 收藏我们 帮助
站点导航: 佛山市 | 南海区 | 高明区 | 顺德区 | 禅城区 | 三水区
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 行政职权 > 正文
国土资源、能源 行政职权 批复
发文机构:广东省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29日
粤府土审(06)〔2018〕15号 关 键 词: 批复,人民政府,城镇,广东省,佛山市 发文日期: 2018年09月03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高明区2018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