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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政策法规 通知
发文机构:桂林市灵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信息来源: 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8日
关 键 词: 整改措施,评估办法,灵川县,委员会办公室,安全事故防范,安全生产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08日

灵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

附件1: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 (1).pdf [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