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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机构文件 通知
发文机构:柳州市物价局,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 柳州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14日
柳价费〔2018〕31号 关 键 词: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专项调查,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年04月24日

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我区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医用耗材加成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1: 31号附件1.pdf [查看附件]
附件2: 31号附件2、3.xls [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