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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行政职权
发文机构: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分局 信息来源: 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25日
关 键 词: 决定书,行政处罚,工商行政管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市 发文日期:

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工商华侨处字〔2017〕6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