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RSS 收藏我们 帮助
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 行政职权 > 正文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行政职权
发文机构:大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 常德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28日
关 键 词: 扩建项目,汽车集团,环境影响评价 发文日期: 2018年04月28日

大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5号车间扩建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