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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政策法规 意见
发文机构:海口市市政管理局 信息来源: 海口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海政函〔2020〕571号 关 键 词: 移交,江东大道,接收,意见,道路工程项目 发文日期: 2020年05月07日

海口市市政管理局 关于明确江东大道(二期)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移交接收单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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