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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监察 行政职权 决定
发文机构:洛阳市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 洛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洛政〔2019〕7号 关 键 词: 人民政府,洛阳市,命名,决定 发文日期: 2019年04月23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8年度第一批河洛大工匠和河洛工匠的决定

附件1: 洛政[2019]7号 决定附件.doc [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