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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监察 机构文件 通知
发文机构: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惠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
惠府办〔2013〕9号 关 键 词: 人民政府办公室,社会保障事业,人力资源,十二五,规划,发展 发文日期: 2013年02月07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惠府办〔201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业经十一届1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7日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实现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在“十二五”期间的跨越式发展,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惠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状况
  “十一五”期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认真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在促进就业、转移农村劳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为建设惠民之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主要成就。
  1. 落实政策,城乡就业工作成效明显。
  认真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劳动就业春风行动”,深入社区开展“零就业家庭”调查和就业援助工作,组织实施全民创业富民工程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工程。“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新增城镇就业岗位31.69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7%以下。
  2.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先行先试,全市8137名农村基层干部、8000多名符合条件的纯生二女结扎夫妇及15.3万名被征地农民纳入了养老保险范围。大亚湾开发区、博罗县、惠阳区先后启动了农村养老保险(新农保)制度试点工作,并将制度覆盖到城镇居民。企业养老保险实行完全市级统筹。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及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年均递增10%以上。在全省率先实行“三网合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市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位居全省前三位,全面启动城乡居民生育保障试点工作。
  3. 优化结构,人才队伍不断扩大。
  截至2010年底,我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79.72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约18.54万人,技能型人才约39.51万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才数占人才总量的比例达33.38%。专业技术人才的技术资格结构不断优化,具有高、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数量分别提升到0.48万人、4.32万人和5.98万人。
  4. 加强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成绩突出。
  “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培训各类人员41.1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3.25万人,进行职业技能鉴定35.8万人。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与企业对接的经验做法被省政府办公厅刊发各地级市学习借鉴,惠东县被评为“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
  5. 提高收入,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十一五”期间,实施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公务员实行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职级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了基本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指导线发布制度化,企业职工工资不断提高,全市平均最低工资水平五年累计提高316元,增长率为64%。
  6. 以人为本,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十一五”期间,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从87%提高到98.52%。全市累计为29.6万人追回工资待遇4.56亿元。我市开展的加强人文关怀、化解劳资矛盾、构建和谐企业工作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7. 健全机制,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新的进展。
  全市初步建立起一套科学的人才评价、激励和选拔机制;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展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高层次人才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建立了规范化的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积极开辟人才绿色通道,大力引入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全市人才市场功能不断完善,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日益明显。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军官转业安置任务,努力为驻惠部队和转业军官解决随军(随迁)家属的工作安置,有力地支持了部队建设。
  8. 夯实基础,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全市进一步完善了劳动保障“五个一”(一楼、一校、一网、一场、一所)工程建设:全市75个街道(乡镇)共建立78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新加坡和广东省技工教育合作示范工程、省、市共建重点建设项目――市技师学院于2010年开始正式招生,有力助推我市职业教育事业发展。
  (二)面临的机遇。
  1. 经济社会建设的新要求,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国家和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人才作为经济发展第一资源的重要性,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同时,市委提出了“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惠州”的新要求,使我市人力资源保障事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2. 惠州经济发展,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1730亿元,全市财税总收入597.9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31.2亿元,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民生建设的投入力度,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3. 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我市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体制已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初步形成。
  (三)面临的问题。
  1. 就业难和招工难仍然存在。因全国劳动力的流动由原来主要流向珠三角转为全国多方向、多地区分流;我市农民工工资水平普遍不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预期高于父辈,劳动就业随意性高;企业用工不稳定,没有合适的用工计划等诸多因素,导致我市劳动力供求矛盾和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就业难和招工难现象同时存在。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础建设有待加强。随着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和不断提高的公共服务需求和供给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比如劳动者对体面劳动和尊严生活的更高追求,凸显出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人员的不足,村级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建设及服务水平仍未达到预定目标;社会保险信息化程度不够;社保经办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等。这些都迫切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
  3. 人力资源管理有待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投入力度不足。全市每年用于人才开发的财政资金占年度财政支持的比例偏低,在优秀人才引进、教育培训、人才激励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不够。人才环境和人才载体仍需改善。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比重偏低、产业发达程度不够、薪资水平偏低、职业发展空间较窄,这些环境和载体上的劣势制约了优秀人才的引进。
  二、“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型升级,升华惠民之州”为核心,进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试,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着力改革完善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改革创新,推动惠州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以人为本,保障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等利益问题,使全体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体面劳动,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2. 人才优先,高端引领。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加快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步伐,不断优化人才结构,创新人才发展模式,提升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3.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落实好重点人群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权利,着力抓好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同时,统筹推进全社会就业、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开发、收入分配的统一协调发展。
  4. 增强能力,优化服务。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基础建设,加快信息化进程,努力实现便利、高效、优质服务。
  (三)发展目标。
  1. 不断提升劳动者技能,实现城乡充分就业。“十二五”期间,争取实现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2.5万个,转移农村劳动力6.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3 %以内。
  2. 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全覆盖,到2015年,参保人数达到100万人;到2015年,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要达到218.8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50 万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5%以上,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90%和70%以上。
  3. 发挥人才优势,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到2015年,力争我市人才资源的总量达到98万人。综合考虑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力争2015年“五支人才队伍”的数量分别达到:党政人才7.49 万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4.2万人、专业技术人才19.71万人、技能型人才46.9万人(高技能人才13.8万人)、农村实用人才9.7万人。优化人才结构,提升高层次人才比重。到2015年,主要劳动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要达到22%;具有高、中、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分别要达到0.65万人、5.8万人、7万人,比例达到5﹕43﹕52 ;高、中级技能人才分别要达到13.8万人、16万人,比例达到4﹕6。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超过38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27.62%。
  4. 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就业者实现体面劳动。到2015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快,到2015年,城乡社会保障卡持卡数量达到368万张。
  5. 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公务员法配套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制度全面推进;符合事业单位运行规律和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基本形成;军转干部安置模式进一步创新,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不断加强。
  三、主要任务
  以实施就业谋福工程、社保安福工程、人才兴福工程、技能致福工程、收入增福工程、和谐稳福工程为核心,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强市。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把扩大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大力实施促进充分就业行动计划,努力实现在经济结构调整中扩大就业,在扩大内需中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在惠民生保稳定中促进各大群体就业。
  1. 完善就业体系。
  建立城乡统筹的就业促进体系。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面实施农村“一户一技能”计划,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网、安置网、招聘网。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依托各类创业培训基地,扶持一批劳动者经过创业培训后成功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加大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群体的就业帮扶。
  2.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制订实施更加有利于扩大和优化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作用。
  3. 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创新就业援助模式,继续实施南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春暖行动”和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行动,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推动建立一批家庭服务业品牌。
  4.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健全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创业教育,简化创业审批程序,开辟创业绿色通道。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工程,加大力度扶持全民创业。全面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建设一批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
  5. 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逐步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和灵活有序的市场运行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准入制度,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
  6. 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培训制度,突出抓好职工在岗培训,继续实施退役士兵免费技能培训工程,全面落实培训补贴政策。
  (二)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实现全民享有社会保障。
  贯彻落实“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建立覆盖全民、统筹城乡的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构建惠及全民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进一步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一体化管理水平;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接政策;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尽快实现全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
  1. 大力推进全民参保。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基本解决关闭破产和困难国有乡镇集体企业未参保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2. 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和物价上涨等情况逐步提高。完善企业年金管理办法。在确保基金可持续增长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全面实现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健全失业保险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规范和提高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待遇。
  3. 推进城乡社会保险制度融合衔接。构建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城乡统筹,做好各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政策和管理的衔接,实现信息共享。
  4. 促进社会保障区域均衡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统筹区域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直接结算方式,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顺畅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5. 强化失业和工伤保险综合保障功能。加强失业保险在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中的作用,提高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完善工伤预防长效机制,逐步扩大工伤预防领域,努力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
  6.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健全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反欺诈制度,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技术和能力,建立医疗费用异地协查机制。强化对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等环节的全程严密监控,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7. 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农村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
  (三)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惠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目标,以高层次科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中有关人才发展指数的考核项目,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占从业人员的比例、专业技术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以及高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积极推进 “千人计划”,增加省创新科研团队,增加领军人才入选人数,不断提高我市人才发展水平。
  1. 推进党政人才队伍建设。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本领、提高领导水平为核心,着力完善党政人才培训体系,加强现代公共管理和专业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力推动公务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全面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2. 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国际竞争力为核心,着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快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实施“百名企业家培养计划”。
  3. 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协调发展。积极参与珠江人才引进计划、百名南粤人才培养计划、博士后培养工程、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工程。构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制定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向企业、社会组织和基层流动促进办法,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的区域、产业、行业分布。推进实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建设。
  4. 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提升职业技能为核心,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全面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发展。全面实施全民技能提升计划和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强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建设,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完善技能人才成长体系,优化技能人才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技工教育发展,壮大技工教育规模,推进技工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化、常态化,鼓励和扶持企业能工巧匠充实技能人才培训师资队伍。健全职业技能鉴定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5. 推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为核心,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重点培训部分农业科技创业人员、现代农业技术推广带头人、农村种养殖大户。建立健全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服务、评价、激励机制,着力打造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经营管理等实用人才队伍。
  6. 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以专业化、职业化为发展方向,以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为重点,完善社会工作教育培训体系,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和社会工作运行机制,对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进行大规模培训,不断提高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7. 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以平等对待、扶持发展、消除体制性障碍为重点,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体系,努力打造一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能够积极参与全球竞争,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
  (四)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促进社会共赢共享。
  切实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建立健全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内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设为平台,积极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实施企业拖欠工资信息发布制度,维护劳动者获得合法劳动报酬的权利。建立与经济发展速度相协调的工资增长机制,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适度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逐步缩小与周边地区的差距。合理调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业相当人员收入差距。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
  (五)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人事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推进公务员管理制度、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职称评审制度和军转干部安置制度改革,加大人事宏观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有效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
  1. 深化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提高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考录公务员的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公务员的激励保障和监督约束。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加强对公务员培训,全面提升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2.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完善公开招聘办法;强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检查工作。
  3.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改革完善评聘分开的聘任制度,构建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
  4. 深化军官转业安置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现行安置办法,完善公开公平的安置机制,全力完成军转安置任务。创新军转干部教育培训模式,增强培训实效。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和维稳措施,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六)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关爱外来务工人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执法,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和处理机制,保障劳动者权益。
  1. 加强人文关怀。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全面推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引导企业改善用工环境,努力实现职工的体面劳动、尊严生活,逐步建立起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2. 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切实提高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指导,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
  3. 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体系建设。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努力将争议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发挥仲裁调节劳动人事关系的导向功能,加快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人员专业化、办案标准化、运作规范化、工作信息化”建设。
  4.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建设。完善劳动监察法规政策体系,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标准化、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劳动监察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建设,健全企业工资支付监控系统,及时预警和查处欠薪。
  5. 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初次信访的立案率和办结率。加强督查督办,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
  (七)提高农民工综合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
  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以提高农民工幸福指数为目标,完善农民工工作政策措施,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升农民工综合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融入城镇。将农民工技能培训与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以非公有制经济为重点,着力提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预防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妥善解决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的配套政策,为农民工提供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社会保险、健康计生等方面的公共服务。
  (八)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以全面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为核心,以基层为重点,着力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统一、高效、安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应用支撑平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均等、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建立完善以社会保障“一卡通”为核心、以就业服务信息为基础的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社会保险、人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加快完善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促进统计数据资源共享。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本规划实施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落实各项相关目标任务。
  (二)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宣传力度。
  加强舆情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实效,大力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增强人民群众依法维护权益意识,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加大财政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
  建立健全财政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积极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人均社会保障支出水平,提高我市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加大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管理的经费投入,形成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加大对就业专项资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项目的投入力度,保障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四)切实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员队伍建设。
  按照职责明确、上下贯通、关系顺畅、运作协调的要求,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作平台,充实基层工作人员,探索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制度。着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努力建设一支廉政、勤政、务实、高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队伍。

  附件: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主要指标

序号

指    标

单位

2010年

2015年

属  性

实际

计划

就业

1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

62454

70000

预期性

2

城镇登记失业率

%

2.212

3.0

预期性

3

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

22010

30000

预期性

4

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3275

4500

预期性

5

非农就业比例

%

75.9

80

预期性

社会保险

(一)

参保覆盖面

6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含离退休)

万人

148.9

218.8

约束性

7

其中:企业职工

万人

140

205.7

约束性

8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①

万人

38(19)

100

预期性

9

其中: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38(19)

85

预期性

10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15

预期性

11

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②

万人

315(327)

350

约束性

12

城乡二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2

98

约束性

13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30

65

约束性

14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56(59)

70

约束性

15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含城乡居民)

万人

315(36)

327

约束性

(二)

待遇水平

16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

城镇职工

%

在职90%;

退休95%

在职90%;

退休95%

预期性

城镇居民

%

平均60%

平均70%

(三)

能力建设

17

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

%

72

95

预期性

18

城乡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

万人

0

368

预期性

19


城乡社会保障卡持卡率

%

0

75

预期性

人力资源开发

20

全市人才资源总量

万人

79.72

98

预期性

21

其中:专业技术人才

万人

18.54

19.71

预期性

22

 

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

4:40:56

5:43:52

预期性

23

高技能人才

万人

6.65

13.8

预期性

24


占技能劳动者总量比例

%

16.84

27.62

预期性

25

农村实用人才

万人

3.6

9.7

预期性

26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比例

%

30

80以上

预期性

27

新增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

45100

10000

预期性

28

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49240

15000

预期性

劳动关系和工资

29

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率

%

10.5

13

预期性

30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86

95

预期性

31

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

%

9

80

预期性

32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0

95

预期性

注:1. ①中包含本省户籍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2. ②中包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项制度覆盖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