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水利(水务)局,各县(市)水利局:
为加强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统一规范质量监督行为和工作标准,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省水利厅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吉林省水利厅
2017年7月17日附件: |
监督书格式.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