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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监管


  近日,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全局安全生产(危废)专班会议。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确保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环境零风险。

  会议听取了安全生产(危废)专班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的汇报,对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重金属、辐射等重点领域环境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调度,提出了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意见,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加强两节期间环境安全保障,切实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强调4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牢树生态环境安全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深化源头防控、全过程监管、综合治理,各分局要压紧压实各级网络责任,规避风险漏洞,坚决杜绝辖区出现重大生态环境安全事故。

  二是加大排查力度,建立管理清单。深刻汲取安全生产典型案例教训,以危险废物、重金属、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设施、辐射等重大环境安全风险领域排查为重点,开展排查专项行动,建立问题隐患、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标准、整改时限清单。以现有的管理清单为基础,按行业分类交属地确认,查漏补缺、动态更新,建立全覆盖、无死角的固体废物管理清单。

  三是要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围绕新《固废法》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培训、专项执法检查培训等有利契机,对业务处室、监管执法人员及产生危险废物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开展警示教育,提高监管执法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

  四是要严格督查问责,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对各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成立督导组深入实地督导,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等有效措施,促进问题整改。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协同属地分局,依法履行程序,加大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