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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出首张商品房现售备案书电子证照 商品房预(现)售证书迈入“云发证”时代


江门日报讯 (记者/梁佳欣) 6月2日,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江门市房地产交易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向江门市新会区新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核发出我市第一张商品房现售备案书电子证照,标志着我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现售备案书(以下简称预(现)售证书)正式进入“云发证”时代。电子证照生成后具有法律效力,可随时在线查询、打印和保存,省去了房企为领证“跑多次窗口”、办事时反复提交纸质证书的麻烦。目前,电子证照已在江门市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和恩平市实施,后续将推广至全市。

让房企“少跑腿”

据介绍,为提升“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和政务服务应用便利化水平,切实优化房地产领域行政审批效率,实现行政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充分总结我市在全省率先使用房屋买卖合同应用电子签章和二维码辩伪功能的基础上,“全市一盘棋”开展商品房预(现)售证书电子证照签发工作,明确江门市区、台山市和恩平市自6月1日起、开平市和鹤山市在7月1日前实现预(现)售证书电子证照签发,不再核发纸质预(现)售证书。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人员表示,为解决群众购房时难以核实证书信息真伪的难点,电子证照统一了全市预(现)售证书样式,在预售许可证上增加了购房人普遍关心的预售项目开(竣)工时间、施工单位和PDS机特约商户代码(用于核实预售款是否存入监管账户)等信息,并在预(现)售证书右上角生成二维码,用于查询预(售)证书电子证照的相关信息。

目前,房地产企业在我市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和现售备案时,需登录江门市房地产交易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楼盘表等信息后,打印申请表和房源表,在系统提交申请,并到行政服务窗口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属地住建部门受理并审批完毕后,系统将相关数据推送到市电子证照库,自动生成电子证照。证照生成后,房企即可通过系统查询、打印和保存预(现)售证书电子证照,也可以实时调用电子证照库里的预(现)售证书,不用为领证“跑多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时也无需重复提交纸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