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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权
>
正文
主
题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土资源、能源
题
材
:
行政职权
文
种
:
通知
发文机构:
江苏省物价局
信息来源:
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
2015年05月14日
文
号
:
苏价工〔2015〕122号
关 键 词:
发电价格,环保电价,物价局,事项
发文日期:
2015年04月17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年5期】 【本站更新时间:2015年05月21日】 【
文本格式
】 【
网页快照
】
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年5期】 【本站更新时间:2015年05月21日】 【
网页快照
】
附件1:
苏价工〔2015〕122号(附表).doc [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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