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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土资源、能源 行政职权 通知
发文机构:江苏省物价局 信息来源: 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 2015年05月14日
苏价工〔2015〕122号 关 键 词: 发电价格,环保电价,物价局,事项 发文日期: 2015年04月17日

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1: 苏价工〔2015〕122号(附表).doc [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