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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能源 行政职权 批复
发文机构:江苏省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日期:
苏政地(2018)4355号 关 键 词: 人民政府,海门市,城乡建设,增减,挂钩,批复,江苏省 发文日期: 2018年12月30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海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8年第7批次(18挂)建设用地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