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总站 RSS 收藏我们 帮助
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 行政职权 > 正文
国土资源、能源 行政职权
发文机构: 信息来源: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丹东市海洋局)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06日
关 键 词: 矿山地质环境,丹东市,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复垦条例,评审 发文日期: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的公示

附件1: 宽甸宝城矿业有限公司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zip [查看附件]
附件2: 南沟采石场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zip [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