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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审计,劳动、人事、监察 其他信息 信息来源: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机构: 关 键 词: 城乡居民家庭,信息平台,评估,收入 发布日期: 2014年09月08日

搭建统一的城乡居民家庭收入资产核对评估信息平台我省“阳光低保”机制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去年以来,我省大力推进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对申请吃低保者“晒”家底。通过推行这一“阳光低保”制度,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骗保”等现象,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在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经验交流暨核对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会上,与会者一致认为青海的“阳光低保”机制建设抓出了实效,走在了前列,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

  在民政部的关心和指导下,我省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列为“阳光低保”机制建设的重中之重,各市州县成立了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由民政、人社、住建、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核对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按照“由易到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建立跨部门、多层次的核对信息平台。即,与拥有个人经济状况信息数据库的公安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省民政厅积极搭建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家庭收入、资产核对、评估综合信息处理平台,并与地税、金融、人社、户籍、车辆等部门初步达成数据交换协议,预计年底前正式启动运行全省统一的信息化核对平台。

  各县(区)民政部门对新申请对象全部开展核对工作,对已纳入的低保对象通过强化家庭主体授权、审批部门委托、核对工作流程职责及信息保密安全等措施,准确核算和掌握申请人家庭收入和经济状况,重新进行审核审批。今年以来,我们结合核对工作,采取“大洗牌”的方式,对新申请低保对象和已纳入低保对象者全面核查,并于年底前取消农村低保指标限制,从而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目前,全省8个市州,46个县(市、区、行委)均已建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成立了核对中心,开展了核对工作,建制率达到100%。已对2.1万户(6.5万人)新申请低保对象家庭进行了核查,其中对6913户(20773人)不符合条件家庭退回了申请,核查率达到100%,全面实现新申请对象的“逢进必核”。对已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14.3万户(42.3万人)(全省共纳入低保对象21万户,63万人)开展了核查,其中6428户(21726人)进行了动态调整和清退。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指出,青海省各级民政部门在建立核对机构、完善核对制度、搭建核对平台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核对机制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大大提升了社会救助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了救助申请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的准确性,有效防止了隐瞒家庭经济状况享受社会救助等违规违纪行为,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