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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监察 机构文件 通知
发文机构: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来源: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11日
静国资委任(2020)32号 关 键 词: 免去,上海市,静安区,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王超同志,监督 发文日期: 2020年06月10日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免去潘捷敏、王超同志职务、职级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