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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主
题
:
劳动、人事、监察
题
材
:
机构文件
文
种
:
通知
发文机构: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来源: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11日
文
号
:
静国资委任(2020)32号
关 键 词:
免去,上海市,静安区,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王超同志,监督
发文日期:
2020年06月10日
【本站更新时间:2020年06月23日】 【
文本格式
】 【
网页快照
】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免去潘捷敏、王超同志职务、职级的通知
【本站更新时间:2020年06月23日】 【
网页快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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