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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机构文件 通知
发文机构: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深宝办字〔2011〕43号 关 键 词: 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深圳市宝安区,安全生产,社区 发文日期: 2011年07月28日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包点社区的通知(深宝办字〔2011〕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