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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机构文件 决定
发文机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深宝府〔2011〕10号 关 键 词: 中国驰名商标,名牌产品,深圳市,奖励,表彰,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1年02月13日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和奖励2009-2010年我区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及省名牌产品 和著名商标企业的决定(深宝府〔201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