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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体育 机构文件 通知
发文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信息来源: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发布日期: 2015年12月02日
深宝卫计〔2015〕301号 关 键 词: 门诊部,评估,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服务质量,诊所 发文日期: 2015年12月02日

关于开展2015年宝安区社会医疗机构(门诊部、诊所)医疗服务质量整体评估的通知

附件1: 深宝卫计[2015]301号关于开展2015年宝安区社会医疗机构(门诊部、诊所)医疗服务质量整体评估的通知-改2.doc [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