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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审计 政策法规 公告
发文机构: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信息来源: 红河州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27日
关 键 词: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执行,减免税 发文日期: 2020年08月05日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不再执行20种商品停止减免税规定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6号